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标准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备案号[2016]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厚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 无锡市厚裕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锡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盛路东、安泰三路南
2.2 工程规模: 新建标准厂房,总建筑面积约40000m2,建成后主要用于生产用房
2.3 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8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机电安装(包含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气、给排水等)、室外市政(管线、内部道路、路灯)景观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等,编制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交竣工验收以及相关的服务工作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审图中心的审核,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建筑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类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注册建筑工程师一级]
3.1.2 在本单位注册满3个月,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采用以下方法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年01月11日 09时00分 至 2017年01月17日 16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