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桶装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桶装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龙招【2017】A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四、采购内容采购内容数量(辆)技术需求预算(人民币:万元)桶装垃圾运输车9详见招标文件47.7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如谈判供应商非生产厂商,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参与本项目的授权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日期:公告发布之日始至2017年1月13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