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淳区2016年度追加消险工程(胥河固城段、胥河东坝段)已由南京市高淳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南京市高淳区财政局以高政防[2016]311号、高财农[2016]36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坝镇胥河(潘家至吴家碾)堤防消险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高淳区
2.工程规模: 项目总投资679.94万元。(1)堤防迎、背水坡整坡,局部堤防断面需进行退堤处理,整坡后迎水坡坡比1:2,背水坡坡比1:3,部分堤防背水坡进行填塘固基,局部设置C20素砼挡土墙。
(2)拆除堤顶现有破损的水泥混凝土道路并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1828m(桩号为AK5+500-AK7+328)。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NJSL16122165401SG 东坝镇胥河(潘家至吴家碾)堤防消险工程 东坝镇胥河(潘家至吴家碾)堤防消险工程:(1)堤防迎、背水坡整坡 ,局 部堤防断面需进行退堤处理 ,整坡后迎水坡坡比 1:2,背 水坡坡比 1:3,部 分堤防背水坡进行填塘固基,局部设置 C20素 砼挡土墙。(2)拆 除堤顶现有破损的水泥混凝土道路并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 1828m(桩号为 AK5+500-AK7+328)。 90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一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投标单位应提供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障金缴纳证明。
4.2项目经理是无在建工程的,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为准;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4.3、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项目经理具备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
4.5、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
4.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01月11日 09:30:00至2017年01月18日 09: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