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供电局安全设备日常维修(重新招标)
根据实际需要,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就惠州供电局安全设备日常维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对此项目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按照本公告的具体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详细内容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惠州供电局安全设备日常维修(重新招标)
(二)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招标模式:公开招标(框架)
(四)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供电局
(八)招标结果有效期:2017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九)招标结果适用范围:惠州供电局安全设备日常维修(重新招标)。
二、招标标的信息:
招标范围:
为保证局本部安全防护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发现、处理故障,定期进行巡检、调试,需专业的维护商提供安全防护设备故障处理、巡检等维护服务。
本招标项目采取框架招标形式,具体的需求数量、施工工期及地点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实际需求的订单数为准。
工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至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止。
三、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方可报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ISO9001或者ISO9002质量认证资质;具有安全防护设备维护修理相关项目实施经验,能提供近三年内同类服务业绩;在广东省范围内有安全设备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力量,具备相应的运行维护服务能力(提供专业技术团队清单和团队人员专业证书复印件)。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按项目递交):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如有);
2)、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声明;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及相关资料(本公告第三条中所提及的)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详见公告附件:《投标报名申请表》。
5)、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一份,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
投标单位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负责,如果报名资料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报名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一律由投标单位承担。
五、确定正式投标人
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全部选取为正式投标人,不足3家时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七、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