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号柴油采购招标二次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海口  海口电厂  东方电厂  钢球  华润电力  试验  输送机  调试  脱硫  电气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新闻 » 正文

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号柴油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1  浏览次数:7
核心提示:对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柴油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第二次公告如下:

 对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柴油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招标主管单位:华电陕西能源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招标内容: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柴油采购。
1.-10#柴油标准:必须遵循现行普通柴油国家新标准。
2.产品型号、数量以实际加油型号及到厂数量为准,并经双方现场签字认可 。
3.严禁混入水分和机械杂质,不得与各种铜质设备接触,以免造成污染,影响油品质量。
4.在运输、储存及使用过程中防止杂质和水分混入;容器、管线应保持清洁;使用前要经沉淀过滤。
5.本品为易燃品,运输、储存及使用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6.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为准。
五、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陕西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0#柴油购置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电厂厂址:陕西省蒲城县孙镇。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认可的产品制造厂家,投标方所供产品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特种经营许可证、油品运输许可证,并提供所供油品的出产检验化验报告。
3、投标方提供柴油用户单位的使用报告或合同(包括合同封面页和签字页,用户证明文件等)。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5、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公告时间:2017年1月11日至2017年1月17日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网络宣传 | 招募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