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市政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定家湾村与横石基村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L2016-HW09;采购申请计划编号:P-20161116-00231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供货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市政管理服务中心定家湾村与横石基村污水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采购两套一体化膜技术污水处理器。(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3、项目预算金额:¥230万元。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168万元,超过此上限的投标报价将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须为所投设备的生产或制造商;
4、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委托售后服务的协议书;
5、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资料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资料时间:2017年1月10日~ 1月16日,每天0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