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物资装备分公司2016年第七批风电塔筒(兴安严关)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主要指标 招标文件费用(元)
1 F04006116JZ01SB009-120540000001 广西兴安县严关一期风电场工程塔筒 25套单机容量为2.0MW机型配套塔筒,包含钢板、法兰等全部材料,筒体底部为T型法兰,基础为锚栓基础,包含在供货范围内。 25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招标标的相类似的业绩;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
(二)专项资格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必须具有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塔筒100套或2.0MW及以上塔筒50套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1月10日-2017年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