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1701-129001-0001
三、采购项目名称:凤城大桥2017年护栏两侧挂花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1凤城大桥护栏两侧挂花工程1项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了美化凤城大桥,我局拟对凤城大桥护栏两侧进行不定期挂种时花及植后养护工作,次数不少于四次,由于:(1)本项目没有明确需要挂种的时花的品种、数量、品质、规格等要求;(2)本项目没有明确挂花时间,供应商需按我局要求及时提供所需的时花;(3)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在短时间内开始实施本项工作;经调查,清远园林绿化公司唯一符合我局对本项目的要求,因此,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供应商名称:清远园林绿化公司;(二)地址:清远市新城半环北路三角公园南门园林管理处一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本项目未达公开招标金额,无需专家论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本项目未达公开招标金额,无需专家论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1 月 11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17 日 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