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山西灵石启光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干煤棚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山西灵石启光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干煤棚采购
工程地点: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段纯镇志家庄村
建设规模:2×350MW低热值发电机组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二、招标设备及招标编号(设备名称以招标文件为准):
序号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1.
STC16B050
干煤棚
三、投标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企业。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和冻结、破产、重组、企业亏损状态。近五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被终止合同。
3. 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 投标人应具备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并取得有效认证证书。
5. 所投设备若属于全国工业品产品许可证目录内,均需附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
6.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7. 投标人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8. 有母子关系、资产关联或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对同一标段投标,有上述关系的投标人,只接受先报名者。
9. 业绩应是投标单位与合同单位名称相符的独立业绩。
10. 近八年内投标人应具有钢结构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钢结构(网架)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至少3个跨度95米以上且投影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干煤棚(螺栓球结构)的成功运行业绩,已证明安全可靠的(业绩清单中需注明跨度、数量、投影面积、投运时间、联系人和电话等信息,并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11. 接受联合体报名。
12. 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2)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