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KGS-ZB-20160421
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其湖南中烟浏阳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评价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湖南中烟浏阳片烟醇化库建设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评价服务;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服务和财务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核发的环境检测能力认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CMA计量认证书;
4、投标人是企业单位的,应出具其基本开户银行提供的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开具,必须包含其基本开户银行账号。)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必须提供按财政厅省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指定使用的“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账号;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以下原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2、投标人的环境检测能力认证书及CMA计量认证书;
3、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银行资信证明(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开具,须包含其基本开户银行账号,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财政厅省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指定使用的“财政国库管理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账号。)
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8日,每天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