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城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友谊街)建设工程 已由 临城县行政审批局 以临审批字(2016)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城县锦临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银行贷款、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临城县友谊街(天台山路-朝阳路)
规模:临城县友谊街(天台山路-朝阳路)长440米,包括道路、排水(雨水、污水)管网
合同估算价:1523100.38元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 专业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建筑施工企业提供进冀备案证或可以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冀建筑企业查询到其备案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按照临城公管办(2014)1号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期内(2017年1月12日8:30至2017年1月18日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