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施工工程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污水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城市
2.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厂工程施工
2.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17年02月25日开工至2017年08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1日至2017年01月15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