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施工监理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兴城市污水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监理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城市
2.2招标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2.3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2017年02月25日开工至2017年12月30日竣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乙级且市政公用工程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近三年内合同额为50万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的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具有近三年内合同额为50万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的类似工程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1日至2017年01月15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