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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镇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勘察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2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北镇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发改发 [2016]52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镇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锦发改发 [2016]523号,项目业主为北镇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7311平方米。
 
 2.2 项目地点:北镇市梨花路南、福佑街西、福智街东、和谐路北侧。
 
2.3计划周期:20个日历天(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4招标范围:北镇市人民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区域内的地质详勘及施工期配合等后续服务,出具地质勘察报告并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2具有符合规定的BBB级或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并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网上报名,报名后授权委托人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报名确认单、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派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到辽宁凯隆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兴路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进行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你方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工程感兴趣,请于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6日,每天8:0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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