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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石牛江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管护机制改革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2  浏览次数:9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6】4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桃发改行审【2016】44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桃江县石牛江镇牛剑桥片区联合水管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桃江县石牛江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管护机制改革试点项目
 
2.2  建设地点:桃江县石牛江镇牛剑桥村
 
2.3  规模:桃江县石牛江镇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管护机制改革试点项目,新建灌水渠462米、改造引水渠464米、改造灌水渠5394米、改造排水渠1500米、整修机耕道1370米、新建机耕道3002米、山塘3口、电灌站2处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项目总投资466.41万元;
 
2.4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招标编号:YCSHL-HN2016-017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 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在本企业近6个月(2016年6月至2016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桃江县注册企业单位开标时须提供纳税信用证明。
6.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报名前,投标人须就相关事宜与招标人面签诚信承诺书(诚信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6日)和招标人签订本项目诚信承诺书的潜在投标申请人,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
 
6.2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6日(节假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每天上午8:30~12: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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