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科技城四兴路(日新路-迎宾大道)新建工程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发展和改革局以株云发改[2016]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解决。招标人为株洲市国投轨道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 ,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云龙管招核[2016]038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株洲市国投轨道科技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轨道科技城四兴路(日新路-迎宾大道)新建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范围内
2.3 工程规模:轨道科技城四兴路(日新路-迎宾大道)新建工程项目的设施、照明、绿化、排水、桥梁、电力管管沟土建预埋等工程。项目工程西起日新路,东至迎宾大道,道路全长约1630米,路幅宽度为28米,城市次干道。项目总投资21837.9万元,总建安费约6408万元。
2.4 资金来源:自筹,已基本落实。
2.5监理招标范围: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三、质量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四、工期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另加缺陷责任期二年。
五、投资控制目标:以本招标工程项目各单项或单位工程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中标价格为投资控制目标,直至本招标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六、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保修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本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相同。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7.2 具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或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仅省外企业提供)。
7.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且无在监项目。
7.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员2人(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证书从事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
7.6拟任本次投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7.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监理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7.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9.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10.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0.1请于2017年 1 月 12 日至2017年2月 1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