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老年大学校园美化改造工程已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4〕1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老年大学,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 ,招标人为漳州市老年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老年大学校园美化改造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芗城区大同新巷3号;
2.3.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中心花台、坐凳、无障碍坡道、树池、台阶挡墙、旗台、地面铺装及PPR给水管、开槽埋管、庭院灯、草坪灯、地埋灯、投光灯等。预算审核价852910 元。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漳州市老年大学校园美化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所含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852910元;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0 个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2.8. 质量要求: 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企业承包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专业工程师中级或以上职称,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
3.4. 漳政综〔2016〕142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招标投标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漳政办〔2012〕222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月 12日至2017年 1 月 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