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2017年振兴各基层单位零星维修工程由辽河油田振兴公用事业公司成本列支,计划文号为油振公发〔2016〕40号。 2.1.2 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量为振兴公司物业一至六公司所辖小区住宅楼防水小修、单元门、单元灯、墙体渗水、雨水管、女儿墙维修,小区公共设施维修,给水、排水、供电、采暖系统,以及各专业化公司配套设施等零星维修。 2.2 建设地点:振兴公司物业一至六公司所辖小区 2.3 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17 年 12月 31 日。 2.4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 G-2016年W第162587号 的招标文件。
2.1.2 招标范围: 主要工作量为振兴公司物业一至六公司所辖小区住宅楼防水小修、单元门、单元灯、墙体渗水、雨水管、女儿墙维修,小区公共设施维修,给水、排水、供电、采暖系统,以及各专业化公司配套设施等零星维修。 2.2 建设地点:振兴公司物业一至六公司所辖小区 2.3 工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17 年 12月 31 日。 2.4 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 G-2016年W第162587号 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如下: 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信誉良好。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3.4本次招标对参加投标的企业实行资格后审。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1月12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1月18日 16时00分00秒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17 年 1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 月 18 日上午 8:30 至 11:00 ,下午 14:00 至 16:00 发售(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