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西百思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赣建余招字【2016】第3066号
2、项目名称:新余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空调水泵与风机采购项目(包2:风机第二次)
注:本项目投资为人民币约56万元。
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风机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制造商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强制认证证书(3C证书)的国内知名品牌;
(3)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若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到达开标现场,则投标人此时无需设置委托代理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符合上述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原件;
(3)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认证证书(3C证书)复印件;
注:另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4、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月11日,投标人于2017年1月17日起至2017年1月18日止每天9:30~11:30,15:00~16:3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