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兴化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的委托, 就 污水厂乙酸钠(醋酸钠)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单位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 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 : 污水厂乙酸钠(醋酸钠)
二、项目编号 : XHZC2017012
三、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 污水厂乙酸钠(醋酸钠)200吨, 污水处理厂专用乙酸钠(醋酸钠)溶液,浓度为20%; 密度为1.11g/cm3; 体积:15立方米 一次(以实际用量为准);PH:6—7,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330000.00元),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五、合格供应商要求 : 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具有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须注册登记加入“兴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库”
七、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
1 、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17年01月12日 8:30 -2017年01月19日 17:3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