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根据河南省发改委(豫发改能源〔2015〕1536)号文件核准已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工程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工程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TC160P8PD
2.3 建设地点:荥阳市贾峪镇
2.4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2×660MW燃煤供热机组项目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性能试验、涉网安全性试验等(包括所有电气保护定值计算等)。具体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质和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有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开标时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应具备火电工程调试甲级资质(开标时提供与投标文件复印件一致的资质文件原件)
3.3、投标人2010年(含)年以来成功调试过2个2*66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工程的业绩(开标时提供与投标文件一致的合同原件)
3.4、 投标人项目经理要求有一级调试总工程师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提供其负责调试660MW及以上机组至少两台机组的业绩(出具证明文件原件);
3.5、 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在调试运行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4.3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12月23日至2016年12月30日,每日9:00至12: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