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 天津国电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 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1 2017年度全厂制粉系统日常维护与检修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改造、修理壹级)。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2台300MW及以上等级的火力发电机组锅炉中速碗式磨煤机及制粉系统维护与检修委托的业绩。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分包业绩须提供最终用户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天津国电津能滨海热电有限公司2017年度全厂制粉系统日常维护与检修工作。主要施工范围包括①磨煤机的本体、减速机、液压油系统、润滑油系统、冷却水系统、石子煤排矸、盘车系统、蒸汽消防系统、等离子暖风系统、密封风机系统及所属风粉管道、阀门、挡板、气缸、执行器和检修平台的检修、维护工作;②给煤机的本体、减速机、密封风系统、出入口插板门、落煤管道及检修平台的检修、维护工作;③原煤仓和防堵煤空气炮及系统的压缩空气管的检修、维护工作;④锅炉燃烧器入口弯头至磨煤机分离器分离器出口所有粉管;⑤10台磨煤机、给煤机、原煤仓和所有防堵煤装置及其系统文明卫生工作;以及人员配置及维护质量等方面的要求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一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1月13日 09:00整到 2017年01月19日 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