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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金陵电厂生产化学运行辅助项目承包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3  浏览次数:8
核心提示:华能金陵电厂生产化学运行辅助项目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

 华能金陵电厂生产化学运行辅助项目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生产化学运行辅助
1.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标段划分及本标段名称:华能金陵电厂生产化学运行辅助项目承包
.本标段招标范围:
2.1 负责华能金陵电厂化学生产运行辅助人员11名,燃料制样生产辅助人员2名
2.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1.3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2.1.6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7投标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2.1.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认定。
2.2.2投标申请人派驻电厂辅助人员须从事生产化学辅助工作3年以上,且专业知识与实践知识丰富,须提供资质文件复印件。
2.2.3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一个600MW及以上机组生产化学辅助项目承包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合同复印件
3.4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可从2017年1月12日8:30起至2017年1月17日17:30止,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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