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监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17年01月 ;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
8、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性质、用途:项目总用地面积4322.086平方米,建设1栋地上12层、地下2层涉台法庭暨档案馆大楼,具体包括:主体土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006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6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400平方米)、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
投资总额:人民币 10301.2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人民币 9162.67 万元。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均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10、参加本次资格后审及投标的单位应为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且通过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备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并具有以下资质之一的监理企业或联合体:(1)应持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2)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
11、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1月13日至 2017 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