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为来宾市象州县丰收水库150MWp(一期6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本次询价内容:来宾市象州县丰收水库150MWp(一期6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询价人为广西航桂实业有限公司。现决定通过公开询价方式择优选择本项目服务单位。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 建设地点:项目地位于广西来宾市象州县马坪镇丰收水库72米水位以上的库区滩涂及旱地。
2.2 项目概况
项目利用丰收水库库区滩涂及部分旱地,安装光伏组件进行光伏发电。建设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交流升压系统、升压站、输电线路及配套的光伏监控、保护、通信、计量、远动系统、调度自动化等相关设施
2.3询价范围:来宾市象州县丰收水库150MWp(一期60MWp)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本体及外送线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评审。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3.2报价人具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报价人自2013年以来(含2013年)独立完成过至少3个工程类水土保持方案业绩,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合同或授权书等)。
3.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无停业、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情况。
3.5报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报价。
3.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7报价人需提供报价人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
3.8熟悉项目所在地区情况,具有类似经验,人员、组织和技术等方面均满足本项目要求。
3.9其他:符合其他有关方面的规定。
4. 询价文件的领取
4.1本次询价为公开询价,报名时取消登记,实行匿名领取询价文件,领取询价文件时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或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
4.2 凡有意报价的报价人,请于2017年1月12日起至2017年1月18日止,每天8:3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