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四平市铁东区政府采购中心于2016年9月23日对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由于中标供应商弃标导致本项目废标,现对该项目发布二次公告,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投影单元、执行指挥视频控制终端、高频视频会议终端、 执行指挥音视频管理平台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清单) 三、资质要求: 1、经工商部门注册的独立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招标项目的合法资格; 3、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4、必须支持省、市、县三级法院互联互通;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75万元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从即日起至2017年1月19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时至15:00时
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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