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ZX-201606QT-285016
1、招标条件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煤炭采购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中标人100%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 受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红安卷烟厂的 委托,对 本项目面向 国内 进行 公开招标 ,选择合格煤炭供应商 ,现邀请 具备资格条件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 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2.2、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煤炭采购项目 (二次)
2.3 .资金来源: 100%自筹,并已落实。
2.4.交付期:按合同甲方采购订单组织供货。
2.5.交货地点:红安卷烟厂内指定场地。
2.6.中标结果有效期:3 年,合同一年一签。
2.7.标包划分、招标内容、项目预算金额、供货期、中标供应商数量等
标包号 标包
名称 招标
内容 项目投资预算金额 最高投标限价
(元∕吨) 中标合格供应商数量 备注
1 煤炭采购 煤炭 600万元/年 841 2名 以实际采购
金额为准
3 .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2.3具有煤炭生产和经营资格的煤矿及经营范围包括煤炭销售的经销商。
2.3.1投标人为煤矿生产企业,需具有有效的矿山开采许可证、安全许可证。投标人为煤炭经销商,必须具有煤炭销售业绩。
2.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月 10 日-2017年2月 9 日)有煤炭的供货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并提供相应发票)。
2.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月 10 日-2017年2月 9 日)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由投标人出具加盖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声明)。
2.6隶属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7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期间不得随意转变责任主体。
4. 招标文件获取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 年1 月 1 4 日至2017 年1 月 20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