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玉溪市住建局公用网络机房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竞标。
二、竞标范围
1、竞标编号:LX2016-TP-CG024
2、竞标范围:玉溪市住建局公用网络机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防火墙、交换机、UPS主机、机柜、空调等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采购预算价:159730.00元(大写:壹拾伍万玖仟柒佰叁拾元整)。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信誉良好,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所有服务。
3.3代理商(经销商)开标时须提供防火墙、核心交换机、千兆交换机、UPS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3.4竞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开标时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原件。
3.5竞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竞标人本单位人员,开标时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和2016年内三个月或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为准)。
3.6财务要求:竞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开标时须提供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7信誉要求:信誉条件良好,无任何违约行为,无诉讼和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竞标文件中出具企业所在地或玉溪市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或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承诺原件。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7年01月10日起至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