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2017年含油污泥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 2017-0177773-FSSH-0003104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包括烯烃厂HW251-002-08、HW251-003-08(或HW900-222-08)、HW900-249-08含油污泥约14000吨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招标范围: HW251-002-08、HW251-003-08(或HW900-222-08)、HW900-249-08类含油污泥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 2.2 服务地点:抚顺石化烯烃厂 。 2.3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期间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办理后一个月内完成危险废物转移。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FSSH-FW-XT-2016-042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可申请投标: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内包含HW251-002-08、HW251-003-08(或HW900-222-08)、HW900-249-08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为危险废物专用车,驾驶人员具有危货运输驾驶资格。或者与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有效的运输协议,资质要求同上。辽宁省外投标人要具有辽宁省环保厅及投标人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同意跨省转移的书面材料或证明。 (4)投标单位需在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问题;未被国家、抚顺石化公司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经营资格。 3.2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1月12日 08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