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绥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绥中发电有限公司输煤系统辅助运行委托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70100162
2. 招标范围及内容:(1) 燃料陆运上储煤系统所辖皮带机、碎煤机、斗轮机、翻车机、煤场、转运站等设备设施巡检、就地启停及区域内落地煤清理及其它临时性工作,要求现场服务人员50周岁以下,人数不少于60人。(2) 燃料入厂煤和入炉煤及煤场存煤的采制样、飞灰和大渣取制、采制样设备巡检、月度煤场密度测定、分担区域卫生清扫等工作。采制样项目要求现场服务人员50周岁以下,人数不少于18人,其中男性不少于10人。(3) 燃料系统其它相关地点需要卫生清理保洁的区域,及部门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4) 要求成立现场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2人,其中,项目经理2人,现场管理人员4人,安全管理人员6人。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描述。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持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证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2)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物业管理及劳务输出等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两年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输煤系统运行委托服务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投标人必须具有两年及以上的采制样委托服务工作业绩(提供合同证明)。采制样人员必须具有采制样上岗资格证书。
(4)投标人要遵守用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用工制度。
(5)近三年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6)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7)近三年在神华集团各分子公司承接的工程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17年1月13日-1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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