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神华黄骅港二期推车机大臂及液压站升级改造、定位车大臂改造(招标编号:CSIEZB170100123)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神华黄骅港
2.2招标范围:包括黄骅港现有二期翻车机两台推车机CD4\CD6的大臂机构及液压站的改造、两台定位车CD4\CD6的主臂的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技术资料。
2.3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日开始至设备验收为止共12个月;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含物料输送设备设计与制造;
3.3近三年(2013年至今)至少具有一项港口翻车机定位车或推车机生产(或改造)类似业绩;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后审在评标时进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请于 2017 年 1月 13日至 2017 年 1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