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殡仪馆变电站新建及增容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鞍发改项社【201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鞍山市民政局,工程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唐家房镇长青公墓东侧
2.2工程规模:10千伏变电站新建及增容监理。
2.3投资额:项目总投资560.26万元,监理投资18.13万元。
2.4招标范围:变电站新建及增容监理。
2.5工期要求:2017年2月17日开工至2017年3月17日竣工,计划工期30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专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报名其他条件投标人持本企业CA锁及项目经理IC卡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刷卡报名;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具备信用报告A级(含)以上(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至开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