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甲醇分公司脱硫系统内防腐修复项目招标(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60401623)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煤化工基地甲醇分公司
工程概况:甲醇分公司动力车间四套脱硫系统塔(槽)、入口烟道衬里均为玻璃鳞片防腐层,运行过程中存在防腐层开裂、脱落以及失效穿孔泄漏等情况,影响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需要在检修时对脱落、开裂的内防腐层等部位进行修复。
招标范围:
对甲醇分公司四套脱硫系统的塔(槽)、入口烟道等内防腐层脱落部位进行修复,年修复工作量约3700平方米。各部位的修复工艺按原设计工艺执行(具体见本项目技术方案)。
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综合评分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年合同,考核不合格可解除合同。
计划工期及开竣工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 近三年独立承担化工生产装置玻璃鳞片防腐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
6. 提供由企业注册地社保中心出具的由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附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方式。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仅限于网上购买(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