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的委托,山东三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
三、项目名称:菏泽市公-安局牡丹分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MDCGH2016-052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项目预算:壹佰叁拾叁万叁仟元整
七、招标内容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1 摄像机 台 120
2 照相机 台 100
3 便携式打印机 台 100
4 彩色喷墨打印机 台 50
5 高拍仪 台 80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信誉的企业;
2、供应商为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经营范围内能够满足本次采购内容;
3、潜在供应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限制或禁止投标期间;
4、本项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文件,并将查询结果即“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附于报价文件中,“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开标现场和其他资质原件一并递交。查询内容必须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1、潜在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证件的有效原件于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