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本项目的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1 项目名称: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锅炉制粉系统日常维护。
1.2 招标编号:DL-隆达-2016-121
1.3 工程地点: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汤庄乡
1.4 招标范围:
1.4.1 工程概述:
周口发电有限有限公司#1、2机为2×660MW超超临界机组,两台机组分别于2017年5月31日和2017年7月31日投产。
汽轮机为东方汽轮机厂自主研发的CN660-27/600/600型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单轴、四缸四排汽、抽汽凝汽式,机组预留采暖供热的条件,最大采暖抽汽量为600 t/h。锅炉为东方锅炉厂有限公司制造的型号为DG1993/28.25-M型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露天岛式布置、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前后墙对冲燃烧方式、Π型锅炉,并按同步加装烟气脱硝装置设计。发电机为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QFSN-660型汽轮发电机组,采用机端静止自并励方式。
1.4.2 招标范围:
周口隆达发电有限公司2×660MW机组锅炉制粉系统日常维护,详见技术规范书。
1.5 日常维护期限:1年。
2. 合格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投标方应提供以下的有效证件:
(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设施承修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单机300MW及以上机组中速磨直吹制粉系统2年及以上维护业绩。
2.4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5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3年内不能在任何合同中因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技术支持方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报名方式:
3.1.1报名时按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报名登记表扫描电子版(格式见附表一)同时必须提供满足本公告2.2、2.3条款要求的扫描电子版证明文件(格式见附表二),投标人按照要求将电子版文件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后应电话予以通知并确认。(所有电子版必须为PDF格式)
3.1.2招标人将向满足购买标书要求的投标人提供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帐户信息。招标人在收到汇款底单传真或扫描件邮件并确认后,立即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给投标人,如发送传真或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及时与招标人取得联系。
3.2招标文件售价:
电汇方式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人民币(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间:2017年 1 月 12 日至2017年 1 月 17 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