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秦皇岛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发区御河道道路及配套工程 已由 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冀秦区核字【2016】2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秦皇岛开发区泰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全部国有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御河道(阳澄湖路-千岛湖路)道路及雨污水工程监理(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御河道(阳澄湖路-千岛湖路)道路及雨污水工程监理(二次)
建设地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
建设规模:1、路长1449.83m,宽15m,红线宽4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侧雨水管采用混凝土管长2978m,雨水检查井123座,预埋管DN600混凝土管长3256m,DN114热侵塑钢管1170m。
2、单侧污水管道采用混凝土管总长1662.21m,检查井38座,压力污水采用DN800钢管长30.51m,消力井1座。
监理估算价:53.428万元
计划监理期限:186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足够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6日至2016年0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