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湫镇2016年汛后追加消险项目已由南京市溧水区财政局;南京市溧水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以溧防指[2016]60号;溧财农[2016]32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石湫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溧水区石湫镇
2.工程规模: 本工程总投资2325.95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NJSL16121665102JL 监理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监理合同估算价 49万元,主要包括石湫镇2016年汛后追加消险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建设监理,对工程进行投资、工期、质量、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116 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监理水利水电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水利工程]或者[水利水电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2、项目总监具有水利部总监岗位证书或住建部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195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以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为准;或有在建工程,需项目法人书面证明工程主体已完工,并同意项目总监退场);
4.3、投标单位及项目总监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
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01月16日 09:17:00至2017年01月22日 09: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