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市市车胤文体公园项目之津澧大道(洞庭大道-涔水桥)提质改造工程已由津市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津发改招 [2017]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筹资。招标人为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津市市车胤文体公园项目之津澧大道(洞庭大道-涔水桥)提质改造工程
2.2 招标编号:ZJZB(S)201704
交易中心编号:JSGC201705
代理编号:HNLWCDGC2017- 05
2.3 建设地点:津市市津澧大道东段(洞庭大道-涔水桥)
2.4 规模: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机械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和给排水工程等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2.8 招标范围:土石方、道路、给排水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捌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7日17:0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