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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购置直营店信息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6  浏览次数:11
核心提示:受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的委托,就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购置直营店信息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次采购遵循

 受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的委托,就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包头市公司购置直营店信息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此次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1 招标内容
1.1 招标内容
名称 概况 招标内容 控制价
零售终端信息管理系统 直营店信息系统主要指零售终端信息管理系统,主要是包括基础资料、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存货管理、财务管理、统计报表、系统管理等,对总店及分店直营店商品进行日常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等。 零售终端信息管理系统5个。 99800
1.2 招标范围
零售终端信息管理系统的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其运行维护与升级服务。
1.3 交货期要求
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全部零售终端信息管理系统的安装与调试交付业主使用)。
2  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纪现象,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限制投标的;
2.3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产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授权(或受理)等相关证明文件;
2.5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无明显设计缺陷,要求在市场实际运行3年以上,成熟度能够满足招标方稳定运行的需求,且系统运行可用率满足99.9;
2.6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报名
3.1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2017年1月19日,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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