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新机场配套供油工程非民航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以国函[2012]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航油(北京)机场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5%和银行贷款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形式。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永定河北岸,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礼贤镇。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1)机场油库行政办公区内业务楼8887.08平方米,门房(武警执勤室)27平方米、门房(传达室)27平方米、业务楼前景观及门房间、行政办公区道路硬化;(2)第一航空加油站业务楼4938平方米,油车库及维修车间2502.6平方米,管线车库1816.4平方米,门房61.5平方米,设备用房348平方米,配电间34.6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安全防范系统等;(3)第二航空加油站业务用房1003.9平方米,管线车库1477.3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安全防范系统等;(4)中国航油生产指挥调度中心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5)机场油库、第一、二航空加油站非民航专业工程、综合生产调度中心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概算投资额48618.35(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74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招标范围(1)机场油库行政办公区内业务楼8887.08平方米,门房(武警执勤室)27平方米、门房(传达室)27平方米、业务楼前景观及门房间、行政办公区道路硬化;(2)第一航空加油站业务楼4938平方米,油车库及维修车间2502.6平方米,管线车库1816.4平方米,门房61.5平方米,设备用房348平方米,配电间34.6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安全防范系统等;(3)第二航空加油站业务用房1003.9平方米,管线车库1477.3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安全防范系统等;(4)中国航油生产指挥调度中心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5)机场油库、第一、二航空加油站非民航专业工程、综合生产调度中心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上工程范围内包含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及室外工程等施工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2.6其他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具有已竣工的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监理业绩。3.2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4 各申请人最多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5.申请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1-14 9:00:00至2017-1-18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