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
华能临沂电厂3号机组空预器传热元件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三号锅炉采用2-24.5VI-2133型两分仓回转式空预器,传热元件分为高、中、低三部分。空预器冷端传热元件高度较低,造成受热面铵盐集聚、积灰堵塞严重,材质耐腐蚀性能差。夏季运行工况,空预器烟气侧阻力在3200Pa左右,机组带负荷能力最大只能带至105MW。在2016年9月份调停期间,检查发现冷端传热元件腐蚀严重且有残片脱落,热段元件冲刷严重。急需对空预器进行改造,适应脱硝运行工况。
空预器改造时将传热元件由三段改为两段布置,适应SCR脱硝系统的运行环境和条件(优化改造传热元件板型及高度),在SCR脱硝装置增容改造后投运时,保证锅炉在各种运行工况,铵盐只在冷段凝聚,传热元件结构上不易堵灰或挂灰,易于吹扫。
传热元件按转子24仓格设计供货(原空预器传热元件为12仓格布置),结构形式保证足够强度且便于检修吊装和抽出,风烟道不改动。原有吹灰器利旧检修,更换扇形板和弧形板及围带销。
改造后排烟温度(修正到送风20℃)不高于136℃,烟气侧阻力不大于1300Pa,空预器出口风温不低于320℃。卖方可根据运行工况优化受热面高度。
1.2 招标范围
1.2.1招标范围包括:3号机组空预器传热元件及附件等设计、供货、安装与性能保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的不良记录.
(6)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3 同一标包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2.1.6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应在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营业范围应包含空预器的设计、制造、成套供货等项目。
2.2.2投标人近3年须具有140MW以上级别机组同类锅炉预热器改造20台投运1年或10台投运2年的业绩。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月13日8:30分起至2017年1月18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