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延津县民政局的委托,现对延津县民政局醇基液体燃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民政局醇基液体燃料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7]002号
二、项目概况:1个标段,采购醇基液体燃料609吨,燃烧热值:≥8000大卡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信誉的生产销售厂商。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本项目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危险品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品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具有本项目所需内容的质量检验、国家标准合格产品证书;醇基燃料国标检验报告,国家化学品鉴定中心非易燃品鉴定报告。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6、2013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担过的类似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具有供应商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