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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巴克什营镇花楼沟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6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滦平县巴克什营镇花楼沟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滦平县发展改革局以滦发改审批【2016】6号批准建设,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滦平县巴克什营镇花楼沟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已由滦平县发展改革局以滦发改审批【2016】6号批准建设,并核准了招标方案(核准号:滦发改招标核【2016】11号),在滦平县基本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备案。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滦平县巴克什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冀建法〔2015〕27号)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滦平县巴克什营镇花楼沟村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2.2 建设性质:新建
2.3 建设地点:滦平县巴克什营镇花楼沟村。
2.4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建挡土墙1296m,安装路灯20盏,标示牌20块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预计2017年2月22日开工,总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划分为1个标段。
2.9招标范围:修建挡土墙1296m,安装路灯20盏,标示牌20块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施工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独立法人单位,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任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投标人拟派入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证件(建安C本)。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施工企业需办理进冀施工备案手续。
在投标报名前,河北省外投标企业需取得《进冀建筑业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中标后办理《进冀企业投标备案书》。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17年1月16日至 2017 年 1月20日,每日上午 8:30至 12:00 时,下午 14:00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工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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