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的委托,拟对新会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项目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705-201701-119000-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会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资格项目招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租赁车辆的范围包括:5座轿车、7座商务车、9-12座中型普通客车等车辆。服务期约为24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详见项目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供应商应当具有汽车租赁的经营范围。
4. 供应商在江门市三区范围内(蓬江、江海、新会)设有营业场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邀请参加第三次公开招标(项目编号:XH2016-210-②)并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备注:获取谈判文件方式及时间:
(1)供应商报名及申请下载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18日17:3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