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油辽辽兴发[2016]41号文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辽河油田辽兴油气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17年生产车辆运输,在投标人设备能力全部满足的情况下,允许兼投兼中, 每个标段投标的车辆不能重复。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2017年生产车辆运输,允许兼投兼中。 标段(标包)划分: 标包1:奈曼油区生产车辆运输服务, 预计平均每天行驶公里数150公里。 标包2:盆地老区生产车辆运输服务,预计平均每天行驶公里数150公里。 标包3:12台客车值班服务,具体行驶里程如下 1)9台中型客车: ①一、二、三区中客每区各2台,共计6台,每天行驶170公里; ②机关中客1台每天行驶70公里; ③四区(奈曼)1台中客平均每天行驶120公里; ④每周二往返奈曼一趟(盘锦-锦采-奈曼)740公里,其它时间盆地内管厂、试井队每天接送班行驶160公里。 2)3台大型客车: ①盆地老区1台预计每天平均行驶公里数在70公里。 ②奈曼长途1台每周二往返奈曼一趟(盘锦-锦采-奈曼)预计740公里。 ③奈曼油区内长期值班1台,每天预计130公里。 2.3 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2.4 实施地点:辽兴油气开发公司所属各采油区块及油区之间的交通道路。 2.5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F-2016年S第162462号(1)、F-2016年S第162462号(2)、F-2016年S第162462号(3)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近三年具有从事运输经营的业绩。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4投标人设备要求: 在投标人设备能力全部满足的情况下,允许兼投兼中, 每个标段投标的车辆不能重复。车辆全部要求自有,并提供证明材料。 标包1,客货1台,轿货车7台,轿货驱动要求四驱,所有车辆原值下限13万,上限15万元,排量至少为2.0T或2.4L,车辆险种要求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至少50万)、座位险(每座1万元),车辆登记使用时间不超过5年; 标包2,客货车13台、轿货车13台,车辆原值下限9万,上限15万元,排量至少为2.0T或2.4L,车辆险种要求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至少50万)、座位险(每座1万元),车辆登记使用时间不超过5年; 标包3,中型客车9台:要求至少有35个座位,原值不低于35万元,车辆使用时间不超过8年。车辆险种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至少50万)、座位险(每座至少50万)。大型客车3台:要求至少有50个座位,原值不低于50万元,车辆使用时间不超过8年。车辆险种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至少50万)、座位险(每座至少50万)。 人员要求:每台车辆至少配备驾驶员1人,驾驶人员驾驶证等相关证件齐全,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无不良嗜好和违法犯罪记录,能够熟练操控车辆运行,保证车辆行驶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驾龄在3年以上,服务期间年龄在55周岁以下。连续行驶6小时以上的长途客运服务应配备2名合格的驾驶员。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发售(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