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贵安供电局物业管理外委服务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贵安供电局物业管理外委服务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04220
1.3. 招标人: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安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专项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1 贵安供电局物业管理外委服务 1 贵安供电局物业管理外委服务项目 322.83 二年 贵安供电局 2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有良好信誉;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在开标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市级及以上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固定的人员及能够承担本招标工作内容的良好的财务状况;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投标人应有三年及以上综合楼、变电站物业管理服务业绩,且从事服务工作过程中未发生有责任的治安或刑事案件,未受过公开通报处罚且在处罚期内;
5 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告知函(原件);
6 依法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7 具有一年及以上的外委服务管理经验与业绩。
8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任何经济合同纠纷.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市级及以上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固定的人员及能够承担本招标工作内容的良好的财务状况; 贵安供电局物业管理外委服务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6日10时00分00秒至2017年01月20日17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