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上海石化炼油部1#炼油3#PSA氢气提纯装置解析气增设提压设施项目 所需螺杆压缩机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207-2315-55-J-B1
2.项目内容:上海石化炼油部1#炼油3#PSA氢气提纯装置解析气增设提压设施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螺杆压缩机\>1000m3/min 入口0.02MPa 出口0.3MPa/解析气 1.0 台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8月30日,买方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1.接受生产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不接受贸易公司代理制造商作为投标人前来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制造商不低于5000万元。 3.投标企业负责设备的设计、制造、组装、试验、售后服务及备品配件长期优质供应保障的承诺。
6.2 企业需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6.3 投标企业的技术方案必须完全满足技术文件中加注星号“★”的内容及要求,不满足否决。
6.4 投标企业提供的机型应是成熟产品,需提供类似型号产品在类似工况成功运行业绩证明(包含压缩机的参数、输送介质、使用单位、投用日期等,并加盖公章)。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1月16日09时至2017年01月22日12:27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