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云南华电梨园公司2017年第一批物资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征集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以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
2 项目概况
梨园水电站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右岸)与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左岸)交界处的金沙江中游河段,是金沙江中游河段一库八级的第三级,上游与两家人水电站衔接,下游为阿海水电站。2016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
梨园水电站装机容量为2400MW(4×600MW),正常蓄水位1618m,正常蓄水位时库容7.27×10 8 m 3 ,电站库区回水长度约58km。昆明至丽江公路里程530km,其中高速公路(昆明—大理)326km,(大理—丽江)204km。梨园水电站外来物资运输采用铁路、公路联合运输方式。已建对外交通公路(以丽江为起点)为:丽江~文化~苹果园~鸣音~白草坪~坝址右岸,丽江至梨园电站公路里程为180km,按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建成通车。
3 招标范围
云南华电梨园公司2017年第一批物资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及运输保险、技术服务等。
4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本项目相应物资设备制造资质的厂家、代理商或供货商(代理商、供货商必须出具制造厂家项目授权书和物资设备原厂证明文件,项目授权书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5)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的规模和性质类似或相似的供货经验。
(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通过GB/T19000或ISO9000系列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复印件。注:取得ISO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厂家需提供证明材料。
(7)作为特种行业的产品要求有相关行业的产品认证和生产许可证。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9)投标人有完整稳定的售后服务队伍。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人可取消投标人资格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至 2017 年 1 月 20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