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镇安县医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安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镇安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XZB2016-ZC-GK1241
三、采购人名称:镇安县医院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一包:动脉硬化检测仪
二包:电子胃镜、运动平板试验系统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一包:14万元;二包:190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包)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厂商直投不需提供设备授权;
4、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产品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附页)及注册登记表【准】字;若二包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须提供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件和附页)及注册登记表【进】字;(复印件加盖制造厂商鲜章);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