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北新泾街道室外显示设备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新泾街道室外显示设备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112-200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6-16-2001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7、采购预算金额:280000(国库资金:28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7-01-23 10:00。




